省农机局关于做好果业、茶叶等五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及丘陵山地机械化示范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18.03.2017  00:08

各有关设区市农机(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及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7〕4号)精神,2017年计划在眉县、大荔等15个县(区),实施果业、茶叶、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薯类优势特色农产品及丘陵山地机械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为了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区域

2017年果业、茶叶、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薯类优势特色农产品及丘陵山地机械化示范项目,主要针对果业、茶叶、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薯类五大优势特色农产品机械化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依托农机合作社和建立示范田等,计划在15个县区开展工作。其中:

果业示范项目在眉县、宝塔区、黄陵县、富县、长武县、大荔县和省农垦朝邑农场实施;茶叶示范项目在商洛市实施;设施农业示范项目在凤县、秦都区和宜君县实施;畜牧养殖示范项目在蒲城县、富平县实施;薯类示范项目在岚皋县、丹凤县实施。

各市可以结合本地生产实际,指导相关县(区)开展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为突破丘陵山地和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提供技术支撑。

二、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开展果业、茶叶、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薯类机械化生产关键或薄弱环节新机具的引进购置、试验示范、现场演示和新技术宣传培训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

1、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及丘陵山地机械化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果业、茶叶等示范项目关键或薄弱生产环节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进行对比试验,形成试验报告。

2、示范推广果业、茶叶等五大示范项目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技术,其中:

果业示范项目,主要推广果园耕整、开沟施肥、高效植保、机械修剪、果枝粉碎、采摘和转运、分级、保鲜、储存、果品分级保鲜贮藏等机械化技术;

茶叶示范项目主要推广茶园修剪、茶叶采摘,植保、清洁化加工等机械化技术;

设施农业示范项目主要推广机械卷帘、集中育苗、移栽、植保、灌溉及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物理防害与增产、收获和保鲜贮藏等机械化技术;

畜牧养殖示范项目主要推广饲草料加工、草料配方饲喂(TMR)、饮水、环境调控、防疫、清粪和固液分离机等机械化技术;

薯类示范项目主要推广薯类耕作、播种、杀秧、收获和初加工等机械化技术。

3、建设完善果业、茶叶、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薯类机械化生产示范区或养殖示范场。果业、茶叶、设施农业和薯类示范项目县各建设1个百亩示范区。畜牧养殖示范项目围绕规模养殖场开展示范。

4、开展果业、茶叶等示范区的田间管理、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和宣传推广等。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市、县两级农机主管部门是项目监管主体,负责项目的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和验收,确保项目任务完成和资金安全;市级农机推广站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项目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实施地点、规模及内容,要认真做好试验示范的数据对比分析和档案管理工作等,确保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省级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抽查工作。省、市、县三级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把项目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项目任务和规定的项目资金用途,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任务明确,资金用途规范,实施地点具体,技术内容可行,实施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得力,要能够用以指导项目实施工作。

(三)严格资金管理。 各实施单位要严守财经纪律,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建设中用国家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要严格管理制度,以确保国家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充分发挥效益。

(四)强化技术培训。 果业、茶叶、设施蔬菜、畜牧养殖和薯类优势特色农产品及丘陵山地机械化示范项目,涉及知识面广,因此,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充分利用现场会、培训会、技术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技术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农机化专业知识,培养专门技能人才。

(五)做好总结验收 。项目实施结束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要从日常工作中提练典型、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为今后项目的实施推广积累经验。各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验收主体责任,按照各县(区)实施方案,搞好项目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

各项目实施县(区)应于4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分别上报各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和省农机推广站,并及时以信息或其他形式,向省农机推广站汇报项目实施动态;各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应于11月5日前将所辖县(区)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验收报告报省农机推广站,同时发送电子版本到[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省农机推广站 029-81871563 (兼传真)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