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严格推行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

09.12.2014  09:58
 

  为了贯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落实施工许可管理制度,近日,铜川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住建局、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对施工许可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做好施工许可证改版衔接工作。

  《办法》规定,施工许可证样本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规定,各发证机关不得更改,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统一使用新版施工许可证及其申请表。《办法》除了在条文表述上更为规范外,更加注重工程监管、信息公开、责任到人、量化处罚标准等五方面内容。与此相对应,新版施工许可证新增了申请条件,要求发证机关除审查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第三方担保外,还要审核建设单位提交截至申请之日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需要征收房屋的,拆迁进度要符合施工要求。此外,新的施工许可申请表和施工许可证正本中明确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五方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负责人一旦变更要及时变更施工许可证,确保施工许可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办法》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电子化申报、审批、网上证书打印、查询和统计。加快信息公开力度,将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材料和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有关网站予以公示。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把施工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到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无证施工等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