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64个城镇化试点名单披露 陕西高陵入选
16.01.2015 01:23
本文来源: 古汉台
华商报讯(记者 孙洪伟)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试点地区。我省高陵县入选。
根据《方案》,各试点要在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到2017年各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果经验。
国家发改委共收到169个市、县、镇的申报方案,并最终确定64个试点地区名单。包括:两个省,即江苏和安徽;3个计划单列市,即宁波、大连和青岛;7个省会城市;24个地级市(区、县);24个县级市(区、县),含我省高陵;2个建制镇。
《方案》要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主要任务为:要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农业转 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居住证制度。鼓励试点地区从推进新型城镇化实际出发,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城市“多规融合”制度 和创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建设等方面开展多种改革探索。
本文来源: 古汉台
16.01.2015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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