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表彰143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
03.12.2016 04:0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出通报,授予雁塔区小寨路食品药品监管所等143个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称号。通报指出,今年以来,面对镇村综合改革大趋势,部分市县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省委娄勤俭书记有关批示精神,按照 “四有两责”的要求,以食品药品监管为首要任务,保持了统一、权威的基层监管体制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机构独立运行。同时积极开展示范创建,不断加强基层所能力建设,基层所硬件设施明显改善,监管能力不断增强,监管水平大幅提升,作用发挥十分显著,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这次是省食安委通报表彰的第二批基层示范所。基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战场和前沿阵地。近年来,省局把加强基层所示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在示范所创建验收上严格按照《陕西省镇(乡、街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验收细则(试行)》把好关口,同时特别强调基层示范所必须为县级食药部门派出机构。这次受表彰的基层示范所都是经各县区初验、各市食品安全办全面组织验收、省食品安全办抽验复核的,切实达到示范引领作用。基层示范所创建有力推进了基层食品监管能力建设。(协调处供稿)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3.12.2016 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