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确定2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

29.06.2016  13:08
  今年福建省泉州市继续实行市领导、市直机关单位挂钩联系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制度,20位市领导和20个市直机关单位分别挂钩联系2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示范村要按照“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的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完善经济发展、村庄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规划,力争在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有所突破,在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上见成效,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目标。   建设中,挂钩联系的市领导和市直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指导和帮助示范村立足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人文优势,认真制定发展规划、建设计划、扶持办法和具体措施,抓好项目、资金、规划等工作落实。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筹措捆绑扶持资金1000万元,安排每个示范村各5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扶持村庄建设规划、壮大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发展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来源:住建部网)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