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家车被偷4个月后现身停车场欠2300停车费

18.12.2014  15:07

今年8月1日,自己的车在自家店门口不见了,田先生一直以为车辆被盗。直到12月11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通知田先生,他的车因在别处违停被拖移至停车场停放了4个月,让他到交警队处理。

如今,田先生要想取回自己的车,就必须缴纳2300元停车费及100元违停罚款。

事发

没拔车钥匙 车停店门前“不翼而飞

在西安土门新华批发市场做生意的田先生有一辆开了7年的面包车,8月1日早上,他开着面包车来到市场后,将车停在自己店门前的道沿上。“车就在门前3米处,我图方便就没拔钥匙,也没有锁车。”田先生说。

上午11时许,田先生发现面包车不见了。“起初我怀疑是被执法部门拖移的。”田先生说,他先后打电话给城管和辖区交警莲湖大队,但对方均称没有拖移他的车。

车丢失当天我就去土门派出所报案,民警让我先排除车是否被熟人开走或被执法部门拖移。我找了9天,但城管和交警均称未拖移我的车。8月9日,土门派出所立案调查。”田先生说。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土门派出所看到,8月9日办案民警接待田先生时的登记表中写道:“2014年8月1日12时许,报案人田某某报称,其一辆五菱面包车停放在新华批发市场北门的道沿时被盗,当时以为城管拖车。到派出所备案,现经核实该车被盗。”在处警结果一栏中写道:“报立刑事案件。

进展

4个月后 交警通知车在别处违停被拖移

从8月1日到12月,田先生一直没有这辆车的任何信息。“我以为车彻底找不回来,就新买了一辆车,也没再主动找过被盗走的面包车。”田先生说,12月11日,他突然接到自称高新交警大队的电话,说他的车于8月1日下午2时在大寨路违停被拖移,目前车停在西陇停车场。让他交纳100元违停罚款后去停车场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