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房贷利息抵扣并未过多涉及 短期难完成
3月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等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新体系下房贷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作为扣除因素抵税。
一时间,个税改革的话题再次刷屏。然而《中国经营报》注意到,从楼继伟抛出房贷利息纳入个税抵扣项目的观点以来,社会各界的解读更多聚焦在这一政策一旦实施,对个体纳税人会带来多少的利好。
不过,记者从多个参与过个税改革方案起草内容的相关人士处获悉,对于房贷利息可以抵扣的提法,此前讨论过程中,并未过多涉及这一项内容,至于实施的进展情况,预计短期内完成的可能性较小。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房贷利息可以抵扣更多涉及拥有住房的人群,而针对那些仍处于租房阶段或者房贷利息高到一定程度的人群,又应该如何制定抵扣标准?是否会有一个抵扣的上限标准,这些具体内容在3月7日的发布会中并没有阐述。
作为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个税来说,这些因素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预计年内完成这项改革的可能性较小。
扣除标准待定
“如果抵扣项目中有房贷利息一项,在目前的背景下,应该有一个类似上限标准的规定,或者按照固定额度进行抵扣,只有这样才能把涉税人群的范围扩大化并实现政策关联所有人。”一位曾参与过个税改革方案的相关人士说。
所谓房贷利息抵,一般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课以个人所得税。
举例来说,一个人的工薪收入为1万元,所负有房贷的利息为2000元,在房贷利息可以抵扣的条件下,这个人个税扣除标准是按照总收入8000元来进行,在假设2500元的三险一金扣除基准下,8000元所缴纳的个税比10000元少200元。
这对一部分拥有住房且有贷款的人群来说,无疑可以大大减轻税负,不过关于实施细则以及受益人群的范围,目前官方并未对此表态。
一位参与过个税改革方案的人士坦言,去年财政部曾组织专家提交个税改革的意见,内容主要包括OECD(经合组织)国家个税改革的参考意见,以及在中国特定背景下,哪些项目可以扣除,并对纳税人起到真正的减税效果。“但当时并未对房贷利息抵税的内容展开讨论,且财政部提交国务院的草案也并未向外透露,目前阶段,改革的草案应该很多人不了解具体细节。”
在更多人看来,个税改革方案主要是减负行为,不论是租房还是买房,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是根本,后续的草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个抵扣上限,或者采用固定的抵扣标准。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建议,住房要求是公民最基本层次的需要,如果房贷利息可以抵扣,可以采取分类进行的方案。比如可以分为有房贷的人群、无房贷租房人群以及高房贷利息人群等类别,经过测算后再进行推广。
楼继伟指出,个税改革从最根本上说,其实就是改税制。按照改革进度,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改革上报法制办
“年内会启动个税的改革,但具体到抵扣内容上,是否包含房贷利息仍不确定,估计需要国务院法制办审议后,才会有进一步的计划。”一位税制系统人士说。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目共分为11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这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据悉,在所有税种中,目前除了房地产立法需要人大审议外,其他税种都要先提交国务院审议,有些需要公开征求意见,然后再进行修改。
个税改革从2011年调整起征点外,个税改革最终要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目标一直没有起色。五年来,随着物价上涨,居民基本生活支出水平提高,个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作用并不明显。
如今,随着楼继伟在两会期间,对个税改革时间表的定调,改革终于“动真格了”。
楼继伟表示,实际上,这个改革方向在前几年已经提出,只是因“条件不成熟”或者“技术问题难以解决”一再搁置。市场认为,进入“十三五”,个税改革将提速,预期2016年下半年部分方案将择机实施。对于楼继伟所说的技术难题,此前财政部已经在全方面的着手解决。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财政部税政司就已经开始着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但进度不理想。“财政部门对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立比较是谨慎的,参考住建部对房产登记系统的推进经验,财政部希望能更完善。”北京某财税人士坦言。
张斌认为,财税部门建立和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有利于个税改革的推进,在当前的税收制度下,征管问题以及制度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短期看,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成为个税改革顺利推行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