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今年上半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包括广州、汕头、惠州、韶关、清远、梅州、河源、潮州、揭阳、汕尾10个地市的共13个案例。
在质量安全方面,该厅对汕头市澄海区港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潮州市饶平县饶平阳光培英实验学校工程、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施工的潮州市蓝玥湾住宅小区工程以及广东华夏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汕尾市信利广场工程等6个案例进行了通报。
其中,主要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是:施工单位使用的物料提升机无检测报告,无验收记录;施工单位不能提供基础设计变更的相关文件,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签章及设计单位盖章,且无审图单位的确认手续;施工单位使用的设备几个月未进行安全检查,且无记录;设备未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商品混凝土外加剂、防水材料未进行检验;地下室结构未进行实体检测;施工单位使用的塔机维保记录不齐且未盖维保单位公章;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模架工程(门式架)未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防水材料未送检;未进行实体检测。轮扣架未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商品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未检验;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未做工艺试验等。施工单位在使用的部分楼层层门机械锁、起重量限制器、吊笼门机械联锁、左笼地面防护围栏门机械、电气开关失效、防坠安全器过期未检定;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未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外脚手架未按方案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结构实体未做检测等质量安全问题。
在建筑市场方面,该厅分别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清远市万科华府二期项目、江苏三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英德市鸿达花园二期项目以及韶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黄金村大桥至韶关钢铁厂公路改线工程等7个案例进行了通报。
其中,主要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是:项目管理人员长期未到岗履职、到岗履职不到位;设备安装单位挂靠资质存在超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施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承包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超资质等级承接劳务工程的违法行为。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含有周转材料(模板)和大中型机械(塔吊和施工电梯),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建设单位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自开展两年行动以来,广东省加强监管,严抓工程质量建设,严惩违法违规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