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陕西省大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的通知》(陕教语〔2014〕3号)精神,2014年4月-11月,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和语文出版社成功举办了“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陕西省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经研究,定于2015年5月启动我省大中专学校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陕西省大中专学校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
二、目的宗旨
通过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优秀参赛队伍、榜样青年和优秀指导教师的选拔,激发广大师生对汉字书写的兴趣,提高规范使用汉字的意识和能力,倡导爱汉字、爱汉语、爱中国文化的价值观。
三、参赛范围
全省各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以及指导教师。
四、竞赛内容
大奖赛题库(初赛问卷及省级竞赛)由语文出版社组织专家研制,出题依据包括:
(一)语文常识以大学语文现行教材、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等为基础。
(二)汉字听写的范围,以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8105个规范汉字为核心依据。
(三)汉字组字和成语辨析的考核,可参考语文出版社《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及商务印书馆的《新华字典》(第11版)等资料。
(四)古诗文联句的范围,首先立足于大中专学校语文课程教材及考试大纲中对学生需要掌握的古诗文经典篇目;为突出“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的主题,还将适当遴选由三秦出版社出版、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发行的《中华诵 · 经典诵读活动读本》中的部分篇目。
五、赛程安排
陕西省大中专学校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分为校级初赛和省级竞赛两个阶段,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原则。
(一)校级初赛 。 由各校通过参加《语言文字报》(专刊)“语文知识大赛”的形式开展活动。
参赛方式:
1. 文件下发之日起至5月20日为准备阶段。由全省各高校及中专学校统计在校生参加报纸(专刊)答题的相关信息。于5月20日(星期三)前向语文出版社反馈本校参赛意向表(详见附件1),同时汇款至语文出版社征订《语言文字报》(专刊),定价为1元/份。联系人:商瑶瑶,联系电话:010—65130350,地址: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户名:语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账号:11190701040000245,收款人:《语言文字报》经营中心。
2. 5月20日至7月10日为答题阶段。由语文出版社将“语文知识大赛”报纸(专刊)寄至各参赛学校。期间,各学校结合课堂教学、班团队会、党团组织、社团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等,开展语文知识宣传辅导教育活动,组织学生答题并有针对性地为下一步组织校队遴选4名学生选手和1名指导教师。请各参赛学校务必于7月10日(星期五)前,将本校学生的答题卡(一人一报一卡,复印无效)和汇总表(详见附件2)邮寄至语文出版社(以邮寄时间为准)。同时,将本校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背景资料(活动照片、视频资料,媒体宣传情况)等报送至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王立鸣 何 银,办公电话:029-88668680,88668682。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编:710061。
3. 8月底前为阅卷及评审阶段。由语文出版社组织专家阅卷,委托公证部门对满分的答卷进行抽奖,在《语言文字报》上公布获奖选手名单并寄发奖品。由省语委、省教育厅、语文出版社根据各校活动开展情况、在校生参与率、答题正确率及新闻宣传情况等,评选确定在大学组、中专组组织得力、表现突出的前12名学校晋级省级大奖赛,并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
(二)省级竞赛 。 2015年秋季学期,由大学组、中专组前12名学校参加省级大奖赛(具体安排详见补充通知)。
省级竞赛参赛方式:
1. 选拔对象:晋级省级大奖赛的大学组、中专组各12所学校分别组织一支代表队,每队5名参赛选手(4名学生加1名指导教师)。学生选手为各科成绩良好的适龄全日制正式在校注册大中专学生。要求选手做到书写规范、工整,笔画顺序正确。具体年龄条件如下:大学组(1993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大学2年级学生);中专组(1996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中专2年级学生)。指导教师为语文基本功扎实、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工作责任心强的语文及相关专业教师。根据规则,省级竞赛中,各代表队均有2次现场求助本队教师的机会。求助在该环节计时结束之前完成。要求指导教师不随身携带任何书籍、电子设备等,独立判断并指导选手作答。
2. 竞赛规则:大学、中专组的竞赛包括“汉字听写”“成语辨析”“汉字组字”“古诗文联句”4个竞赛关口。
3. 奖项设置:
团体奖:根据省级竞赛成绩,大学组、中专组的前四名代表队分获团体冠、亚、季军;其余赛队均获优胜奖。
指导教师奖:省级竞赛大学组、中专组前四名代表队的参赛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其余赛队均获指导教师奖。
优秀组织单位奖:晋级省级大奖赛的大学组、中专组前12名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其余参加初赛的学校均获得“组织单位”奖,以文件形式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全省大中专学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工作对引导青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活动开展要与大中专学校加强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大中专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传统文化功底。
(二)精心组织,认真遴选,确保活动开展及选拔工作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不增加学生额外负担。活动中严禁停课培训,严禁有损学生健康的高强度集训。
(三)参加省级竞赛的代表队,每队4名学生选手必须以单一学校为单位组建队伍参加比赛(选手报名以学籍为准,严禁超龄学生、跨校组队)。
(四)做好组织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各校要积极联系、配合有关媒体,做好学校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要认真总结经验,收集相关活动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并及时整理报送省教育厅。活动期间,陕西省教育系统“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调研监督指导。
其他未尽事宜,请视情况分别联系以下单位或部门,工作咨询:省教育厅语工处。专刊及竞赛内容咨询:语文出版社、语言文字报刊社(联系方式见上文)。
附件:1. “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陕西省大中专学校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参赛意向表
2. “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陕西省大中专学校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问卷答题汇总表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5月5日
关于陕西省大中专学校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相关事项的通知 -
西安10:35 08.05.2015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