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一行就《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来延专题开展调研

21.07.2015  09:34
 

 

座谈会现场

7月15日至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一行深入我市,就《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和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省政协副主席、民建陕西省委会主委李冬玉,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宏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继红,市委副书记薛占海,市政府副市长杨霄等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在延期间,陈昌智一行实地考察了富县羊泉镇富红果业合作社、丰华农资网络配送中心,延川县禹居镇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文安驿镇梁家河村治沟造地现场等,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市农业局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的工作汇报,对延安市认真贯彻执行《农业法》,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耕地保护、生态建设、治沟造地、农村用水、精准扶贫等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

陈昌智同志指出,农业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业法》这一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基本法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积极调整农业结构,提升农业增值增效空间,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要充分发挥金融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金融监管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全面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与此同时,他强调,要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国家粮食保障体系,在更高的起点上保持粮食发展的良好势头;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各级财政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要加强资金的统筹整合和使用效率,不断推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