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 154名领导干部被追责

17.05.2018  01:27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4月11日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3月底,59个具体整改问题有48个已基本完成整改,剩余11个涉及工程方案调整和中长期整改问题正在加紧推进,均已取得明显进展。

切实扛起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省委、省政府把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检验,作为决胜全面小康、加快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查原因、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持续推动。督察反馈意见后,省委、省政府分别于2017年4月14日、18日召开会议,原原本本传达督察反馈意见,全面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省长任组长和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改工作机构,确保目标任务明确、安排部署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省委、省政府把生态环境治理作为全省三大攻坚战之一,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季度点评和省内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2017年实现了省内环保督察全覆盖。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政府党组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会等会议46次,省委、省政府领导28次现场检查、督办整改工作。制定了《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共性问题专项整改方案》《陕西省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省政协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专项调研,同心合力推动整改工作。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59个具体问题,明确了238条整改措施,按月调度进展情况,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紧盯不放,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全省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在《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开设“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专栏,每周报道整改情况,公布整改结果。各市运用党报、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整改实施以来,全省共报道与环保督察整改有关的新闻、信息31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