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要做全面从严治党的排头兵
近日,从中央纪委某派驻纪检组听说了一件事,吓了一大跳。
该纪检组去年下半年对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党建基础知识测评,结果是出人意料的“不理想”。局级党员干部,全部正确率不足四成,有人答错了一半多;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全部正确率是少得可怜的百分之十几,其中答不出什么是“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的,大有人在。这几乎够“不可思议”了,须知,这次测试可是提前作了说明和动员的。
可万万没想到,还有更离谱的。测试之前,纪检组领导随机询问了监督单位的9位同志:什么是党的“六项纪律”?只有2人回答正确,“一项都答不上来”的亦有2人。
全面从严治党5年多了,高压反腐时时有“惊雷”,正风肃纪处处闻“警告”,攻势如潮、振聋发聩的态势下,竟然还有党员干部对“六项纪律”一知半解甚至茫然无知,还偏偏在中央部委。“纪盲”和“半纪盲”不乏其人,为什么?以其昏昏,谈讲政治、守纪律,能有底气和说服力吗?不闻不问,不观察、不掌握“责任田”的“作物”生长情况,又怎能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令纪检组忧心忡忡的,还不是答题分数,而是从对“这片森林”的摸底情况来看,“有问题”“毛病不少”的党员干部,却普遍“自我感觉良好”,甚至于,有人集纪盲和法盲于一身还浑然不觉,干了违纪违法的事却不以为然。
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第一执行者”,又是各个领域、系统的领导者,理应在树立“四个意识”、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走在前列。但是,在一些中央部委,已经暴露出的“灯下黑”问题,可谓触目惊心,与其所处的重要地位、担负的重要职能形成巨大反差,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趋势不在一个频道上。从已查处的案例来看,有的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长期与不法企业主、不法社会人员不当交往,为对方利用其职务影响实施违法行为、谋取巨额私利提供便利条件,其亲属收受对方财物;有的领导干部被委以重任,却阳奉阴违、肆意妄为,不仅欺骗中央、妄议中央,且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两面派”行径令人发指;有的领导干部目无党纪国法,长期违规打高尔夫球,违规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相关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殷鉴不远,警钟在耳,不可不察,不可不防。
自我感觉良好,看不到“灯下黑”是最大的风险。“我们单位是清水衙门,不具备权钱交易的条件”“本部门没有审批权、执法权,因而没有寻租空间、廉政风险”“忙得顾不上胡思乱想,忙得根本没有腐败机会”……这些论调,是否觉得很熟悉?在某些中央部委,在一些党员干部那里,自认为活在“世外桃源”、搞腐败“无门无路”,还是颇有市场的。事实是这样的吗?从查处的案例和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清水衙门水不清”,并非极个别现象。
反腐败斗争,何以在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之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何以取得卓著成效之后依然任重道远?见微知著,窥斑见豹。有的党组织,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还是涛声依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是“说一套做一套”,不作为、不担当、不报告;对出格、出边、出界的问题,过去是不以为然,所以不提醒、不制止、不抵制,现在明知其错,却不愿抓、不会抓、不敢抓。有的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滚滚向前”无感,在纪律、法律学习上存在巨大“时差”,自我造就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无畏”。
千万别把“灯下黑”视为别人家的“事故”或“故事”。防止“灯下黑”,既要打醒那些不收手不收敛的“装睡者”,更要唤醒自我感觉良好的“沉睡者”。教育、管理、监督,须有“严紧硬”的气象一新,切不可“宽松软”一如既往。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能春风化雨也能红脸出汗,用活生生、火辣辣的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该棒喝的时候棒喝,该打的手板真打下去,方是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本报记者陈治治)
编辑: 石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