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暑期禁止补课 除高三年级外
01.08.2015 20:20
本文来源: 古汉台
古 汉台 网8月1日讯 (记者 张彦刚 实习生 邰豪 赵丽辉)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明确除高中毕业班级外,全省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可适当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对 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含2015年秋季上高三的班级),应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 暑假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天,寒假不得超过7天。补课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凡安排补课的普通高中,要通过学校网站或校内公示 栏,向学生和家长公告毕业班级补课方案、内容、时间和报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凡需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安全预案,经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
各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治理违规补课的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各类举报投诉。省教育厅将在暑假期间进行全省督查,对违规补课行为监管不力的市、县(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查实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学校,将责令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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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0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