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11月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并就省检察院学习贯彻好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出要求。省检察院领导、厅级干部和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
学习的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的报告和讲话;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学习中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建议》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我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系统阐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在治国理政方面的新理念新成果,为我们做好今后五年乃至较长时期的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把深入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周密部署、列出专题、集中时间,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讨论,真正把全会精神吃透悟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大家认为,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要着力找准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促进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是树立新的发展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和指导“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核心理念,在坚持创新发展方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坚持协调发展方面,正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的关系,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坚持绿色发展方面,着力打击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在坚持开放发展方面,密切跨国(境)追逃追赃等司法合作,积极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在坚持共享发展方面,加大惩治和预防民生领域犯罪的力度,落实检察环节对特定人群的帮扶措施。二是把握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五中全会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这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学习领会,深化对法治经济、法治社会规律的认识,进一步调整工作重心,强化法律监督,更加自觉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案防控体系建设,努力为改革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求,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强化对执法司法的监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严守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要结合检察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激发和传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正能量。三是适应形势任务的新需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不懈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整体建设。在对象上,要突出各级检察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建设。在内容上,要将学习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关于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结合起来。在形式上,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学习教育,把党的纪律铭记在心上,把健全完善制度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地行使检察权,为推动全省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处 编辑: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