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加快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 。 各地、各学校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标准,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现代职业学校管理制度,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建立科学决策机制;狠抓教学、学生、后勤、安全、学籍等重点环节管理,加强信息化平台应用,强化日常运行保障,提升管理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立德树人,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 各地、各学校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专业布局结构调整,根据市场科学设置专业,打造一批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改革职业教育课程、结构和内容,构建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相衔接、与行业企业培训相融合的职业教育课程新体系;健全职业教育教材开发、遴选、更新机制,积极采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更新教学手段,提升信息化水平,构建网络学习平台,提高教学质量和授课水平。要创新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吸收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考核学校工作业绩的主要指标;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科研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三、加强宣传,拓宽就业,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 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措施,重点宣传我省高考和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内容,使广大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升学成才途径,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通过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技能大赛免试入学、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升入高职或本科学校学习。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强化对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信息、渠道和桥梁等多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加强校企合作,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为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联系人:赵海龙 电话:029—88668837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