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22.09.2014  18:26
        陕西法院网讯      9月17日,咸阳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及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省法院、咸阳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全市14个基层法院主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人民法庭庭长等50余人参加会议。

        咸阳中院院长李国庆指出,人民法庭是法院工作的基础,是司法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阵地,是展现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司法作风、干警素质的窗口,是新时期干部成长、人才陪养的重要基地。

        李国庆强调,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他要求每个人民法庭按工作需要配备“三审一书”,有条件的并配备一名法警,要提升人民法庭的级别规格,要舍得把优秀人才放在法庭,提拔对象优先考虑要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各法院要进一步重视诉调对接,加大“五进”力度,进一步推进  “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普法宣传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要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扩大司法公开;四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要查漏补缺,提高工作责任心。同时强调全市法官干警应始终坚持学习、求是、创新、自律,做有素质、尊事实、求发展、知荣辱、有操守的人民公仆。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按照“布局合理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标准,全面提升全市人民法庭建设水平,为建设平安咸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永寿法院、旬邑法院、三原法院、武功法院就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

        期间,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实地参观学习了秦都区法院陈阳寨法庭、渭城区法院底张法庭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