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铜川中院院领导带头办案推进阳光司法

23.12.2014  15:17
        12月9日上午九点钟,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开庭了。与以往不同的是,担任此案审判长的是铜川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力。院领导带头办案,是铜川中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该院通过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对案件审理进行了网络直播,有力地推进了阳光司法。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焦某自2013年8月份以来,多次在铜川市王益区、耀州区及新区等地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2014年4月,焦某与被告人丘某电话联系购买毒品,丘某电话告知焦某毒品埋藏地点。焦某与张某(已被取保候审)驾车在约定的交易地点找到毒品,在返回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民警当场搜出颗粒状晶体一大包。经鉴定,从中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993克;从焦某身上搜出颗粒状晶体一小包,从中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4.6克。同月,丘某在福建被抓获,民警在其住处缴获颗粒状晶体一块,从中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2.07克。在陕西省西安市,丘某的另一下线董某被抓获,民警在其住处缴获颗粒状晶体一小包,从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3.49克;缴获红色片剂156粒,从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15.86克。合议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查明案件事实,将择日宣判。

        副院长穿上法袍开庭审案,是铜川中院对其推行的“院庭长办案制度”的落实。今年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铜川中院组织全体法官干警认真学习全会精神,坚持以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了切实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全面推进司法公开,铜川中院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推行了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强化案件主审人、合议庭的责任,形成倒逼机制,让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带头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新要求,增强推进司法改革、指导审判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同时开展的案件庭审网络直播,使庭审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坐在家里也能看庭审,缩短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有利于落实司法公开,增加司法透明度。庭审网络直播还形成了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倒逼”机制,促使审判人员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更有利于法院审判管理部门随时随地对已开庭的案件进行评查,既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使评查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截至目前,铜川中院已有十余起案件在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了网络直播,对2起案件进行微博直播,加大了司法公开力度。                        Z/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