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一小区规定狗粪须带回家否则罚10元
01.07.2015 23:39
本文来源: 陕西网
“我觉得这个规定不是很合理,为什么必须要带回家处理呢,为什么不能直接用报纸或塑料袋包起来扔到垃圾桶呢?”说这话的是西安市临潼区芷阳新苑小区的业主飞飞。
飞飞养狗多年了,每天到小区楼下遛狗已经是她生活的一部分,“因为爱狗,也希望其他不养狗的人也能喜欢狗狗,所以我在平时遛狗时非常注意,对于狗便便我都会用随身携带的报纸和塑料袋包裹好之后,才扔进垃圾桶里,这么做也是希望出来垃圾的保洁员不会弄脏手产生反感情绪。”飞飞说,没想到,现在仅这么做已经不行了,物业下了通知,以后遛狗时狗便便必须带回自己家卫生间处理才行,否则就不让再养狗,“虽然这个通知可能是跟个别养狗人士不自觉处理狗便有关,但我觉得这样挺不合情理的,即使狗便我带回家用马桶冲走了,但包裹用的纸是不是还得扔到垃圾桶,我觉得这个字我没法签。”
在飞飞给华商记者传来的几张物业贴在小区的通知上,有这么几条,“携犬人应当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粪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管理处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犬在脱毛期,在遛犬时,养犬人应及时将脱落于公共区域的犬毛自行清理在自家处理,违者物业管理处每次收取50元清理费。”截至7月1日下午,华商记者未能联系上芷阳新苑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关于这个养犬规定出炉的具体原因还不了解。
不过,对于这样的规定,你有什么看法?你们小区又是怎么处理的?欢迎你留言或拨打029-88880000跟我们说说。
记者 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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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15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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