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组织学习孙波先进事迹
09.12.2014 17:30
本文来源: 中国在线
导读: 近日,陕西省西安临潼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组织全体检察官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在中央电视台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时代楷模”孙波的先进事迹。
近日,陕西省西安临潼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组织全体检察官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在中央电视台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时代楷模”孙波的先进事迹。
孙波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他以铁肩担道义、用信仰铸忠诚,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忠实履行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从事审判工作19年来,他先后参与审理刑事一、二审案件1890件,在他主审的430起案件中,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被改判和上访缠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8%。他没有让人仰慕的学历,也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却被同行称为“孙教授”。他与生命赛跑、与病魔抗争,成为病魔面前的“硬汉子”。他在忘我工作中追求生命价值,守得住节操、经得起诱惑,在秉公办案中坚定职业操守,为百姓着想、为群众解难,在司法为民中彰显公仆情怀,被誉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目前,孙波成为全国政法系统干警中唯一获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者。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展现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公仆情怀,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时代“正能量”。临潼区检察院全体案管检察官表示,要以孙波同志为榜样,切实增强群众情怀,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工作干劲,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能,严格依法公正处理案件,以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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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4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