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服刑临潼女子合谋骗婚 雇人冒充父母演家长见面
在丈夫入狱服刑期间,临潼一女子张某与他人合谋,编造假身份、找人冒充父母,骗取一未婚男子彩礼钱及见面礼。
为引诱小伙上当
女子雇人冒充父母
张某是西安临潼人,丈夫在监狱服刑。2015年10月,张某的朋友汪某(另案处理)联络到她,和她商量以婚姻为诱饵的诈骗勾当,允诺事成之后分赃,张某答应。
在汪某安排下,张某化名“杨青青”,与鄠邑区单身小伙高某见面。高某对张某第一印象尚好,迅速在结婚一事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结婚彩礼钱2.6万元,并于见面当日给付女方见面礼2300元、女方叔叔即汪某跑腿费500元。为引诱高某上钩,张某跟随高某到高某家并留宿一晚,高某招待她在鄠邑区游逛、购置衣物。后张某以同家人商量结婚事宜为由去了山阳县,和汪某一起雇人冒充自己父母,并策划安排双方家长见面。
几天后,在张某的邀约下,高某与母亲、朋友一行四人乘车来到了山阳县,见到了女方“父母”,将2.6万元彩礼钱给付女方。在后续交往中,高某又为张某购买了金首饰及化妆品,花费3300余元。
诈骗得手后疏远
男子查出假身份后报警
钱财到手后,张某即以打工为由离开了高某。其后,不管高某如何约见,张某都百般推脱。高某觉得事有蹊跷,就根据“杨青青”身份信息多方打探,发现根本没有“杨青青”这个人。察觉到可能上当受骗,高某报了警。今年3月3日,张某被逮捕。
鄠邑区法院查明:汪某安排张某化名“杨青青”,冒充他的外甥女,并为“杨青青”伪造了身份证、户口本,又伙同他人冒充“杨青青”父母,以帮“杨青青”寻找女婿为诱饵,诈骗钱财。案发后,张某、汪某将非法收受的彩礼及首饰等全额退赔给高某,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因其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谅解,并当庭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近日,鄠邑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华商记者 宁军 通讯员 陈妮娜 彭丹丹
编辑: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