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法官:冷和暖
我们法庭是区法院下辖的四个法庭之一,有五名在编干警,其中三位有审判职称,面对每月五十件左右的案子,真有点“压力山大”。
我不时回望着案头那堆案卷,不知如何是好。我纠结于,倘若把它们依程式分流下去,无异于给他们雪上加霜,显得没有人情味。他们手里人均还有六七十件案子未结,整天在打电话传人,下乡找人,与当事人谈话,给当事人做工作,公告、开庭,制作法律文书,送达,忙得实在不可开交,就那样每月审结的案子还没分的多,压力在日益增大。可不分,让案子静静躺在那儿当事人焦急的心情便又辜负了……定纷止争是法官的天职,我满怀矛盾的心态随意翻阅着案卷材料。
照例多为离婚案子,三十四件离婚,占百分之八十多;照例又多为女性起诉,诉讼请求多要求被告抚养孩子,抚养费自理,即便诉状中言称被告下落不明,诉讼请求依然如此。最难让人接受的是,诉讼理由多为打闹致其离家出走,现夫妻感情破裂。
掩卷沉思,我陷入深深地苦闷之中。我在想,诉讼中强调的离婚理由,是表明道德滑坡、责任心泯灭,还是真如其诉,或有其它玄外音?不少青年女子婚后进城打工,生孩子后把娃留下继续在外打拼,时间久了,渐渐移情他方,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不可思议的是,有些不愿离婚的被告,却有意躲避不积极配合做和好工作,当电话传唤时,不接,或接了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来。
离婚案如潮水般涌来,可起诉人想得最多的还是自己,从“不幸”的婚姻中解脱出来,至于孩子的养育,她们无暇顾及。婴幼儿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期,生活习惯的养成、性格亲情的培养、能力适应性等在这个阶段都要抓紧,可离婚的人一根筋,婆婆抛却颜面,近乎乞求地抱着孙子在我面前以泪洗面地向儿媳哭诉:“我管不了你们,我只可怜孩子,有次你给孩子打了个电话,他高兴地对转而对我说,‘婆,我也有妈了’,那个瞬间,我心都碎了,你心咋就那么硬呢……”婆婆哭的声泪俱下,可儿媳面无表情也不正眼看婆婆。
孩子是社会上的人,可他们又承担着传宗接代的家庭责任。常言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按对先贤意思的曲解,离婚的女子找理由强调没能力,把孩子留给公公婆婆情有可原。可令人心碎的是,生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的夫妻离婚,即便男的是几代单传或女方是招婿成亲,仍争抢着要女孩而拒绝男孩。这难道不是自私吗?男孩负担重,花费大,还妨碍他(她)再婚寻找“幸福”啊!
到法庭办案刚一月有余,整日接触的这些较为自私的言行蚕食着我的心灵,我的心在为孩子哭泣,我深深地感到了世态炎凉。
我在想,自己是国家司法机关中的一员,责任在于定纷止争,弘扬正气,而整日面对的确是妻离子散家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憾事,那工作的意义在哪里?
翻动着让人不可思议的诉状,回想着诸多热闹地极近奢侈和浮华的婚礼,以及那灿烂笑容背后被巨债压榨的艰涩表情,我的心更凉。
常言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而自己干的这是啥活路。可静心想,保护没有感情的婚姻无异于把两只相互厮杀的老虎狮子关在一起,让他们在笼里格斗。法院不过是钥匙的执掌人,做的只是打开囚笼放生的善事。离婚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破坏性活动,从中渔利的人极少,加上当事人之间怨气深厚,不小心就会把气撒到法官身上,所以法官难免充当出气筒。当然,走出婚姻的困顿是对己有个交代,无可非议,只是不要伤及无辜,特别是对孩子。法官承办案件时有义务让当事人明白这一点,以促进良好婚姻家庭观念的建立。
观念变了心态就变了,回顾办理过的离婚案,基本是文化水平低,过早地步入婚姻生活造成的。他们未到结婚年龄先举行仪式,还不懂婚姻的责任,“婚后”不久生子,又急速地步入人口迁徙的浪潮,婚姻的质量和对孩子的感情受到冲击,这是社会问题,是现行生存模式带来的,改变需要时间。想着想着,我的心慢慢热了起来。
司法之路荆棘丛生,可月余来同志们齐心协力、相互支持、砥砺前行的热情依稀可见,猛然间,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毅然拿笔在每个案卷的扉页上写着那些熟悉的名字——请某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