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法院: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 送法进校园

23.06.2015  13:20
        陕西法院网讯    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19日,临潼法院刑事审判庭与临潼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各成员单位在临潼中学举办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上午九点十三分,法槌在临潼中学礼堂上清脆的敲响,随着审判长一声“传被告人到庭”,两名法警带被告人张某某进入法庭,一场被告人张某某贩卖毒品案的庭审活动随即开始,临潼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临潼中学300余名师生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被告人张某某系复员军人,复员后无正当职业,自己又染上毒瘾,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以贩养吸又贩卖毒品,法庭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确有一定悔罪表现,故对其从轻处罚。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5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认罪服法,接受审判。

        主管副院长张永谋在庭审结束后,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了点评,并通过宣传片向大家讲解了毒品的危害,宣传禁毒知识,整个庭审虽然只有一个小时,但作为观看的学生都感觉受益匪浅,学生代表在发言时也讲到他们不仅仅感受到法律威严,更是一堂直观、生动、深刻的法制教育课。最后,所有的庭审参与人与全校师生进行了“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千人签名活动。

        这次送法进校园活动,始终贯彻了“寓教于审”、“以案释法”的理念,既帮助同学们有效的掌握法律知识,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有效地打击了毒品犯罪、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使广大师生、群众进一步认清了毒品的危害,自觉地抵制毒品侵蚀,远离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