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核桃产业发展

29.01.2016  11:18

  近日,丹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丹凤县核桃产业发展优惠扶持政策》通知,制定出台了优惠扶持政策,推进全县核桃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是明确了核桃良种建园、品种改良、承包流转、专业大户、林下经济方面的扶持政策。对集中连片新建良种核桃园免费提供良种苗木。群众自行购买并集中连片新栽植50亩以上的良种核桃建园,每亩一次性补助种苗费120元、基础设施配套费500元。经县林业局规划实施的高接换优示范地块,免费提供接穗、嫁接工具、包扎物。鼓励大户承包流转土地或土地入股集中连片发展核桃产业,除免费提供种苗、技术指导、修剪工具、防虫器械、药品等物资,承包流转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5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800元;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标准的按规定给予补助。集中连片新建标准化良种核桃园2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一次性补助5000元;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一次性补助2万元;经验收合格的县级示范专业合作社,一次性补助5万元。鼓励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对林下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林下种植油用牡丹(种苗自理、面积50亩以上)每亩补助400元;核桃良种繁育基地(10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林下养殖按每新增1羽0.5元,舍按20元/平方米补助,生猪每新增1头按100元补助,舍按30元/平方米补助。
  二是明确了招商引企、品牌培育的扶持政策。对于新建核桃深加工企业,在商事登记、融资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投资500万元以上筹办的核桃深加工企业,由县财政进行银行贴息,贴息期3年,按具体金融政策规定执行;投资3000万元以上筹办的核桃深加工企业,由县财政按实际完成投资建设部分的3‰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和争创知名品牌,在省级以上每申报认证成功1个品牌,除享受原补贴奖励外,县财政一次补助2万元;在市级以上每申报认证成功1个品牌,除享受原补贴奖励外,县财政一次补助1万元。
  三是明确了政策性核桃保险、惠农补贴方面的扶持政策。核桃林园每亩保险费80元,财政补贴80%,农户承担20%。凡是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条件的新建核桃园,优先纳入退耕还林规划设计,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对群众在核桃产业发展中自行购置的旋耕机、机动喷烟机、喷雾机等农机具按国家农机具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四是明确了人才培养、考核奖惩方面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县、镇(办)、村(社区)三级核桃科技服务体系,引进核桃专业技术人才,提升核桃技术服务能力。鼓励县内外培训机构举办核桃产业技术培训班,凡参加脱产培训的农村学员,每人每天补助40元误工补贴。县编办、人社局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增加核桃、林果方面的大学毕业生招录名额,充实专业技术队伍力量。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把核桃产业发展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好的镇给予奖励,未完成任务的实行对等处罚。对在产业发展中成绩突出的镇、村进行表彰奖励,命名一批核桃镇、核桃村,表彰奖励一批核桃书记、核桃镇长、核桃支部书记、核桃村主任和专业大户。(编   辑:韩莹  来 源:商洛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