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四项措施推进行政复议工作
2013年以来,丹凤县政府法制办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得到充分体现。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维持8件,撤销1件。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提高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了《丹凤县行政复议工作十项制度》,从接待登记告知、案件受理审查、案件审理、调查取证、案件移送、规范性文件审查、集体讨论和法律文件审签、法律文书送达和备案、决定执行跟踪、案卷管理和统计报告等十个方面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并将《丹凤县行政复议工作十项制度》编制成册印发各镇、各部门组织学习,促进了各镇、各部门对行政复议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复议渠道。利用法制培训、丹凤法制网站等方式加强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宣传,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共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便民手册》1000余份,宣传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申请书书写格式等事项和县政府法制办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积极引导社会公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
三是实行四级审查,提高办案质量。对行政复议案件,先由县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办理,起草《行政复议决定书》,再由法制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对起草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从处罚事实是否清楚、处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审查。经过四级审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
四是强化行政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县政府法制办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全县各镇、各部门的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工作,对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督建议书,有针对性地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进行追踪检查。去年以来,针对行政复议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向相关镇政府、县级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的行为。
(丹凤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