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四项措施提高规范性文件监管水平
丹凤县认真贯彻实施《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开展宣传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简报等宣传载体,积极宣传省市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工作经验和工作动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各镇、各部门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开展规范性文件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人员及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审查水平。
二是狠抓制度落实,确保规范性文件监管制度执行到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征求意见、前置审查、集体讨论、社会公众异议审查、备案审查、有效期和定期清理、三统一管理、备案检查和通报、评估报告、统计和工作报告等制度要求,坚持按程序起草、送审、发布、报备、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继续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考核与评议,并对各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督促制定单位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对不按时报备、不规范报备以及不按备案审查意见作出处理决定的,及时予以批评指正。
四是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各级各类监督。充分发挥层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保持100%,自觉接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过程全程监督,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受理和审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投诉,对审查发现、上级批示、群众举报、舆论批评的“问题”文件,及时启动纠错程序予以纠正,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全面推进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丹凤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