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8.09.2014  17:27

丹凤县以改善县域内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市 “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多方着手保障实施,努力营造“天蓝、气清”的良好县域空气质量环境。

一是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按照省市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和休闲观光游,发掘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型能源,推广沼气、地热等清洁能源,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强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发展循环经济,吸引节能环保产业来丹投资。加强项目环境监管,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禁落后产能落户丹凤。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鼓励、支持用能企业和排污单位开展节能审计,推广先进的计量检测技术和计量管理方法,全力提升科技治污水平。

二是加大治理物资投入。实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县财政设立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油气回收综合整治、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以及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等。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纳入实施计划,并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运行、监管及聘用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是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大气环境联合执法,以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集中开展燃煤污染、机动车污染、建筑扬尘污染、油烟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停产治理”、“挂牌督办”,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时进行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停,确保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每年度对各相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丹凤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