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气候大臣提议对太阳能开发提供补贴

27.08.2015  16:34

据丹麦《哥本哈根邮报》报道,丹麦能源与气候大臣拉尔斯·利勒霍特日前提交一份立法动议,建议对太阳能商业开发项目给予财政补贴。该项动议旨在推动丹麦兑现其关于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占比的国际承诺。根据该动议,作为试验性和示范性政策,近期,可以对一些建造光伏电站的发电企业先行提供补贴。如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达到20兆瓦,且其中2.4兆瓦从其他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购得(欧洲经济区(EEA)成员为四个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员中除瑞士以外的三国:冰岛、列支顿士登和挪威,以及28个欧盟成员国)。2014年,欧盟决定在2030年之前降低碳排放量40%(以20世纪90年代为基数),且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至27%。作为欧盟成员国,丹麦应履行国际义务,并对欧洲电力市场做出回应,因此部分补贴将转移至丹麦的电力交易伙伴国,比如德国。丹麦能源署署长Jane Glindvad Kristensen表示,在德国本土已经有足够多的太阳能电站,它们中很多符合丹麦这项补贴政策的条件。但是,太阳能开发降低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只有助于改善德国的碳排放量指标,而不是丹麦。目前,该项动议刚进入听证程序,如法案获得通过,预计明年初才能进入商业招标的实施阶段。2013年,丹麦政府曾决定对光伏电站降低补贴标准。

(来源:驻丹麦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