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候中心为“陕西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09.09.2015  08:29

日前陕西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业2011-2014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发电、电网、钢铁、电解铝、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陶瓷、化工、民航、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石油化工、独立焦化、煤炭生产等14个重点行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编制分年度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覆盖范围超过500家企业;并将在后期将安排独立第三方机构对上述报告进行核查,经主管部门认可后,作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我省控排企业发放配额的依据。

鉴于我省企业尚属首次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存在一定技术难度,《通知》中明确成立了我省“分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技术专家组”,共有省气候中心、省节能中心、西安市节能中心、省晶元低碳中心等四家省内机构的20名一线业务人员入围。省气候中心主要负责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石油化工、独立焦化、煤炭生产四个行业的技术咨询。

该项工作是陕西省气候中心在“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清单”、“主持延安市低碳试点技术工作”基础上承担的面向企业的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技术服务,是省气候中心在省、市、企业三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服务体系中取得的一项新突破。

(作者:巩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