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
11月6日,省委书记、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建设健康陕西、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税措施、脱贫攻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等工作。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同时强调,要强化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南水北调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保障水质安全稳定达标持续向好,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
会议通过《“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会议强调,要按照健康中国建设的总布局,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全方位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
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督查反馈意见,抓住改善营商环境等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持续用力,用好督查利器,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通过《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意见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特别是支持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支持多渠道融资、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会议听取了关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和融资方案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融资力度,开展农村通村通组沥青(水泥)路、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全覆盖和自然村通动力电等“三提升”工程,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会议通过《关于修改〈陕西省档案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草案根据上位法修改和我省工作实际,对涉及档案管理、艾滋病防治、地方病防治、防震减灾、河道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计量监督、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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