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督促全县中小学“学法、守法、用好法”,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2015年11月12日,华县教育局联合县食药监管局举办了中小学、幼儿园新《食品安全法》培训活动,推动新法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全县中小学校长、分管后勤副校长、食堂管理人员、幼儿园园长、食堂管理人员、“营养改善计划”加餐食品供应负责人共200余人受训。
该县教育局党委书记王晓光作了动员讲话,希望参会人员 一要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感,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认真办事,杜绝侥幸心理。 二要 完善设施,规范操作,提高学校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三要 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该县食药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新修订的、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解读,针对与学校食堂联系紧密、关系到师生切身利益的要点作了详细解释。强调了新《食品安全法》的最高处罚、最严问责相关规定,对比讲解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犯罪刑责追究等方面与修订前的变化。培训还就学校食堂的常规管理、日常操作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食物留样制度,坚持操作人员晨检,严格索票索证制度,详细记载食堂进验货报告、食堂台帐等食材流通过程;要求学校食堂按期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加快学校食堂监督评议机制建设;要求各校强化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完善食品流通追溯制度,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将不定期联合开展督察和抽查,确保机制完备、制度落实。
该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立即安排《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学习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新法、按规定依法办事;尽快建立健全组织、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相关资料,确保安全监管执行力度;想方设法争取资金,加强食堂硬件设施建设,改善食堂硬件设施达标,进一步推进标准化食堂建设。(文/武宇凤)
(责任编辑:胡玥)
华县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新《食品安全法》培训活动 -
西安09:02 20.11.2015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