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汉台:三项举措落实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工作

28.10.2014  17:24

 

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加大证据审查力度,采取三项措施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着力建立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保证公诉案件办理质量。

重视发现非法证据线索。充分听取律师和当事人的意见,重视证人、被害人的意见,从案件事实不清楚、证据链条缺失、诉讼过程瑕疵等几个重要方面发现非法证据线索。

明确非法证据排除标准。明确对采用非法违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一律予以排除;对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要求侦查机关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依法予以排除。

构建多方沟通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案件沟通协调配合,在大案要案的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规范取证,对公安机关违规违法取证问题在部门通气会上予以通报,督促整改,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强化证据的合法性。

(作者: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姜琪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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