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商洛市首次就《商洛市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举行听证会,邀请听证代表39人,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并面对面就相关补偿标准进行解释。据了解,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标准举行听证会,这在陕西省还是首次。
会上,该市棚改办有关负责人就《标准》的制定依据进行了说明,21位被征收代表、14位特邀公众代表、4位《标准》制定人员分别作了发言。
这次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是商洛市委、市政府结合之前商州区西街改造、莲湖东村改造经验,结合当前物价上涨等主要因素,借鉴其他城市成功经验,初步出台的征收补偿标准。
听证会上商州区西街社区支书杨书宝认为,这一次征补标准的内容还是比较全面,贴近群众实际,但是部分补偿标准已高于已实施项目的补偿标准,希望政府能统筹考虑。
沙河子镇镇长李争建议,补偿标准内容完备,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是将沙河子镇纳入三类区域有些不妥,应纳入二类区。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统一实行重置价评估价,若按照《土地法》实行定价也要考虑一定的价格区间。
大赵峪办事处王巷村群众牛八槽建议,安置房要办房产证。对现在的违法建设和对房屋的翻新要区别对待,现在村子里面用空地建房的人不少,希望政府能够重视。
会后,棚改办将会把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公开征求意见以来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对《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张维
商洛市举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标准听证会 -
西安10:20 16.04.2015 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