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不漏一人

06.07.2017  12:56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陕西省将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适龄儿童辍学通报制度,政府、学校和社会形成合力积极做好辍学学生排查摸底和汇总上报工作,做到不漏一人。

村(居)委会要摸清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辍学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重视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帮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村委会主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说辍学学生及时返校;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调查,掌握每一名学生入学动向;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校长要在每年春秋学期内,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如存在仍不返校的情况,要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区)教育局报告,并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

家长要履行监护职责,依法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配合学校保证子女圆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教师要对厌学或因其他原因不想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课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控辍保学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乡镇和学校给予肯定、表扬或表彰;对措施不力、辍学率未控制在目标以内的乡镇和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记者 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