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移交中心:
义务教育阶段“大校额”与“大班额”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不利于学生身心发展;同时,受诸多因素影响,一些县区公办学校生源大幅缩减,办学规模日益缩小,造成校舍及教育设施设备闲置浪费,影响了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校额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校额和超小校额情况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一是“大校额”情况自查。目前学生人数超过2000人的小学、超过3000人的初中、超过4000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段学生人数超过4000人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初中部超过3000人的完全中学,均必须纳入“大校额”自查范围。
二是城区公办性质“超小”学校情况自查。县城以上城区范围内公办学校中学生人数少于100人的小学、少于200人的初中、少于200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段学生人数少于200人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初中部少于200人的完全中学,均必须纳入自查范围。
二、组织实施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所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额情况自查工作。各县(区)据实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额情况自查统计表》(见附件),经市(区、省直管市县)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将通过随机实地抽查、电子学籍系统复查等方式审核各市县统计情况。
三、简要分析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自查结果,简要分析本辖区内大校额、公办“超小”学校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城镇化发展进程、即将实施的居住证管理办法等,提出发展公办“超小”学校、解决大校额的意见建议或初步工作方案,字数不超过2000字。
分析报告连同附件表格请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联系人:王文庆
电 话:029-88668895
邮 箱:jjyc2010@126.com
附件: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校额情况自查统计表
2. 义务教育阶段大校额学校情况详表
3.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超小”学校情况自查统计表
4.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超小学校情况详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