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发表乔军局长谈地理标志产品开发保护工作署名文章
03.11.2015 16:58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对保护开发地理标志产品的几点思考 □ 乔 军 深化5个认识
地理标志产品是质量和信誉的结晶,是名牌、是品牌,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就是保护品牌价值、维护品牌声誉,既可以提高产品竞争力,又可以不断扩大产品的知名度。 地理标志产品是产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结晶,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代表了产地历史和乡土文化、区域文化。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就是传承历史、弘扬文化、体现风情、彰显魅力,既可以弘扬民族特色文化,又可以使经济与文化、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地理标志产品是一个地区的形象和窗口。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就是彰显区域独特文化、树立区域良好形象,既可以有效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又可以提升区域软实力。 地理标志产品大多为属地产品和农产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和切入点,对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地理标志产品不仅具有独特的地方性和鲜明的个性特征,而且集经济、文化、历史、品牌、实用等各种价值于一体。需要不断深入挖掘、深度开发、大力保护,尤其要在保护前提下做好挖掘和开发,在挖掘和开发中使产品得到更好地保护和发展。 各产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涉农企业,要进一步深化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使其成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道独特风景、一张靓丽名片。 把握4个关系 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的悉心挖掘、精心培育、科学保护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4个关系。 把握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保护的目的在于运用。地理标志产品是品牌、是名牌,其价值和作用蕴藏和体现在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开发保护工作必须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必须融入区域经济发展之中。保护开发就是要做大产业规模,形成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壮大地方经济实力。要把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开发纳入地方产业发展整体规划,重点予以指导和扶持,要致力于把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成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支柱产业,成为产地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护开发为产业培育奠定基础,培育产业发展并传承地理标志产品文化是保护开发的最终目标。要做到保护开发与推动产业发展并重,产业发展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提供更多支持。 把握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与文化发展的关系。地理标志产品是一个地方独特地理环境等自然因素和历史发展等人文因素的集成,对其进行保护开发,就是对地域文化进行保护和弘扬。促进地方文化发展,要认识到地理标志产品所包含的独特人文内涵,自觉把这种产品作为当地一种重要文化产品,把保护开发作为促进当地文化发展的重大举措,组织深挖附着在这种产品上的地理文化、历史文化及物产文化等因素,不断为地方文化发展增添异彩。要通过保护开发地理标志产品,有效保护好、传承好独特的地域文化,通过对地理标志产品人文因素的细挖与弘扬,进一步提升文化品牌的影响力以及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力,提升经济价值中的文化含量,发挥文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 把握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与保存个体特性的关系。鲜明的个性和工艺特征是地理标志产品独特的魅力所在。地理标志产品种类繁多,有的只能靠手工作坊生产,有的只能靠千年传承的独特民间工艺来制作。保护开发这种产品要因产品的个体要求而确定正确的保护方法,做到保护开发与保存个体特征相结合,能运用标准化手段或工业化方式开展规模开发的,要扩大规模;只能依靠手工作坊或者民间工艺生产的,要尽量保留民间工艺的原生态生产,保留传统的工艺技术,做到保护利用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追求效益与讲求科学的统一。需要指出的是,手工作坊虽然产量低,与规模和宏观效益不甚一致,但其历史性、传承性和制作工艺的独特性,是其魅力根源所在,机械化大生产并不排斥手工作坊。相反,高质量的手工工艺倒是信誉和品牌的承载和传统。意大利的皮鞋、瑞士的箱包便是例证。保护、传承和开发,一直是地理标志产品要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 把握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关系。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应当是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美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同样也不例外。要做到保护开发与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不能为了图一时的虚名和建树所谓的“政绩”而搞脱离实际的保护与开发。要把更多的农户组织起来,引导鼓励农民朋友共同参与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开发与保护,使他们在参与中增长见识、提高技术、增加收益。要把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开发作为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认真扎实抓好。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开发、推广利用和效益提升,需要人民群众来参与,群众是主体,如果做得好,这也是农民职业化及城镇居民就业创业的一个重要渠道和抓手。所以,要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作为质监部门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三农”、服务就业创业的一种独有方式,予以高度重视,坚持发挥作用,做到久久为功。 抓好4项服务 地理标志产品是优势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载体,是地方特色品牌的集中体现,要从保护传统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促进开发与保护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标准是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的基础,发挥着规范和引领作用。要以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求保护、促开发,以标准促规模增长、质量稳定、效益提升。要组织制定产前、产中、产后相配套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并指导农户、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种植加工,实现标准化生产的全覆盖和全过程质量监管。就其标准的重要性而言,手工作坊、传统工艺需要传承,更需要赋予其标准规则之含义,以科学性来实现可靠性,弘扬其个性品质的特有魅力,这也是一种趋势。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地理标志产品是特定区域范围内共有的知识产权,共同的利益必须共同维护。要引导和规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声誉。要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使地理标志产品更绿色、更生态、更环保、更有效益。要建立质监、知识产权、工商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查处地理标志假冒伪劣产品和侵权地理标志包装产品。要形成政府、部门、企业、生产者、消费者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信誉和美誉度。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是一项新事物,宣传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在产地,要使保护产品的文化内涵、技术要求以及对农民增收的影响、产业发展的方向做到家喻户晓,进而辐射周边地区,影响到省内外,乃至国际市场。要充分利用各种专业网络平台以及新媒体、自媒体,全面展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果,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推介地理标志产品。要借力“一带一路”战略以及各种商品展会、经贸合作平台,推动更多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国门,为“三农”经济插上金翅膀。要研究和创新管理方式,建立产品质量责任制度和产品企业及工艺持有人及使用者诚信制度,使地理标志产品散发出永久的高品质独特魅力。 优化质监服务方式。各级质监部门要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全方位服务中体现有效监管。要制定支持政策措施,强化品牌培育,推动更多产品像“陕西苹果”一样进入国际高端消费市场。要指导建立“产品+公司+基地+标准”生产模式,组织培训农民,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规模效应。要联合相关部门,精心培育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稳定农业收入。要坚持优化服务,深入挖掘,鼓励申报,使各具特色的深厚物产文化能够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注:文章见《中国质量报》2015年11月2日第四版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03.11.2015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