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政府九项措施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
为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近日,《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下发,明确到“十四五”末,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
《通知》提出九项具体措施:一是完善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督促各企业执行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建立末端派费直达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保障辖区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和法律援助热线;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三是提升快递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水平。督促企业与快递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快递行业职工医疗互助基金;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四是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督促快递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升级作业设备,改善工作环境。五是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法人企业在快递员权益保障方面的统一管理责任;将快递员权益保障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定。六是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督促完善加盟协议管理条款,明确加盟双方公平合理的权利和义务。七是加强优化行业监督管理。将邮政监管地方事权纳入财政预算;推动设立县域邮政监管机构;将邮政快递行业平安稳定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八是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积极开展快递员职业技能培训。九是增强快递员社会认同。推动基层工会组建和快递员群体入会工作;畅通快递员群体参政议政渠道。
《通知》明确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榆林局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快递员群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