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今年继续开展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17.05.2022  09:53

  5月16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乡村教育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我省2022年继续开展陕西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工作。

  据悉, 2022年继续遴选1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以培养为主、奖励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激励优秀青年教师投身乡村教育事业,不断帮助他们专业成长,积极发挥榜样示范和辐射引领作用,促进乡村教师素质整体提升,推进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推荐范围要求是各县(区)乡镇以下(含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乡镇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要求被推荐对象,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热爱乡村教育,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科学,教学能力过硬,教学业绩突出,是县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同时要求被推荐人师德师风优良,工作认真,关爱学生,求真务实,勇于开拓,践行素质教育,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对在振兴乡村教育、结合乡土文化开展思政育人方面具有创新精神、任教期间表现优异的,给予适当倾斜。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人选要向乡村振兴重点县区积极倾斜。在乡村学校任教8年以上,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相关推荐程序及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省教育厅明确,对入选陕西省和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人员由各市(县、区)教育部门,依照学科学段就近纳入当地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工作坊或教学能手工作站等骨干教师团队进行培养,积极提升入选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满足引领示范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入选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教师,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奖励。入选陕西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颁发证书,参与相关活动等予以激励。鼓励社会力量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资助支持,更好促进他们专业发展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记者张彦刚

编辑: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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