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现清朝"买官"执照 盖刑部大印有买官者姓名
于安君介绍“刑部执照”上的内容
一张清代光绪年间的“刑部执照”日前在岐山县现身。当地文物专家认定,该执照实际就是百余年前买卖官衔的一个证物,对研究清代科举、用人制度及历史沿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昨天,记者在宝鸡景观艺术雕铸厂的于安君家中看到一张“刑部执照”,“执照”为正方形纸张,暗黄色毛边纸上印刷有“刑部执照、今遵例、报捐”等字样,其中报捐者的姓名、身高等均是用黑色毛笔填写上去的,印章、官衔等处颜色均为红色。
据于安君讲,“执照”上的内容为竖版,从右至左为“刑部为遵 旨事据俊秀曲留根 陕西乾县人 年三十七身六尺面黑须今遵例报捐七品衔 库平银捌拾五两 所捐银两于光绪四年二月初三日由刑部京捐讫相应换给执照以杜假冒须至执照者……”等87个字,并盖有鲜红的正方形刑部大印,落款为光绪四年三月。于安君告诉记者,外地朋友知道他喜欢旧物件,就送来一些古代地契,“刑部执照”卷在地契中。
“这份距今138年的‘刑部执照’,实际上就是古代的买卖官衔凭证,叫捐纳也叫报捐,花钱买来某一级别官衔只是享受了这一种荣誉,古时候大户人家光宗耀祖而并非真正的官职。这种捐纳(买卖官衔)在秦代就有,由于清代晚期财政困难,加上各种天灾、军需等大量的花费国库已无力承担,有明确的律例规定可以靠捐纳和报捐来弥补经济,而律例规定管干部的吏部官员不能捐买,管教育、科举考试的礼部官不能捐买,尚书、侍郎这一级不能捐买,其余均可以捐买。”长期关注、研究历史的文化工作者杨学琴告诉记者。
对于“执照”上有买官人姓名、体貌特征还有其曾祖父、祖父和父亲的姓名,文物专家、原岐山周原博物馆馆长于少特解释说,可能因为“全国的重名重姓太多,加写上三代人的姓名,防止有人借此假冒”。
于少特告诉记者:“光绪四年已是清代晚期,战争加上自然灾难导致国家财力十分紧张,集中民间银两维护统治者政权,而捐买的这种官其实就是先交钱排队,等有合适位置了再安排;而另一种考证则是只有极少数人靠此走上官场。”(记者张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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