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卫生加大处罚 乱扔烟头不听劝可罚50元

13.01.2017  10:07

  在全市都在抓环境卫生治理的当下,西安市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将再加大处罚力度。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城市管理局了解,今后,对在公共场所乱扔烟头、垃圾,且不听劝阻者,将现场罚款10-50元。

  昨日上午,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动员机关领导干部上街捡拾垃圾,督促相关单位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在北客站前广场,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上街执法,对乱扔烟头、垃圾者进行劝阻,并警告称不听劝阻者可能被处以罚金。华商报记者了解,处罚标准为10-50元。

  华商报记者了解,目前西安市施行的《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8条中规定,对乱扔瓜果皮核、包装物、纸屑、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处罚法规早就有,但一直都是以劝阻为主,处罚很少。”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处处长张鑫表示,在当下西安全市抓环境卫生治理的要求下,应加大对乱扔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

  按照《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除了对乱扔垃圾者现场处罚外,对随地吐痰、便溺的,处50元罚款;对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容器里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对个人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乱倒垃圾、渣土、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的,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另外,擅自在建筑物、公共设施、树干上涂写、刻画和贴挂的等,除了责令改正,并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华商报记者 张小刚

编辑:靳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