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检察长出庭公诉盗窃案

22.10.2015  13:07

10月20日,在庄严的审判法庭上,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惠欣亲自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被告人苏某某涉嫌盗窃案件,积极践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

为了规范检察权运行确保公正司法,该院积极推行领导直接参与办案机制,并制定了《乾县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实施方案》,检察长惠欣率先垂范,带头办案。庭前,他全程仔细审查了被告人苏某某多次盗窃他人较大数额财物案的全部案卷材料,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到案后的主要辩解,并亲赴看守所对苏某某进行了讯问,制作了笔录、起诉书和公诉意见。由于本案被告人系累犯,且多次流窜作案,在区域范围影响较大。在将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惠欣检察长通过听取被告人就本案前因后果的完整供述,针对本案犯罪事实以及庭前预测的争议焦点,层次鲜明、逻辑清晰地讯问了被告人,并结合多媒体技术手段有条不紊地出示了相关证据,厘清了全案脉络,深挖了案件细节,摸清了作案动机及被告人性格特点,并结合对司法鉴定报告等客观证据的分析,驳斥了被告人对于犯罪故意及作案手法方面的辩解。在法庭辩论阶段,惠欣检察长通过深厚的司法经验和法学功底充分论证了本案的事实、定性,有力指控犯罪的同时还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感化,释之以理、动之以情,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该院公诉科科长景行岗一同出庭公诉。县法院院长任建璋、副院长王哲、何国利组成合议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罚金2万元。县政法委书记任建生一行十余人观摩了庭审,各界群众数十人旁听了庭审过程。

(作者:乾县人民检察院 李宝华 景行岗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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