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雇员受伤赔偿久要不得 法官两月结案受赞扬

18.03.2015  20:43
        陕西法院网讯      3月16日,乾县法院的法官干警驱车30余里,将已全部执行到位的32.77万元赔偿款送到乾县注泔镇屈家申请人王某某家中,此举受到当地群众齐声赞扬。

        2013年11月6日,乾县注泔镇屈家村村民王某某受雇于乾县灵源镇村民李某某在礼泉县某公司下属冷库为李某某吊装苹果时从吊装箱上跌落致残,后货主李某仅支付5万余元医药费后,便不再支付费用,礼泉某公司始终未予赔偿。王某某诉诸法院,该案经乾县法院一审、咸阳市中院终审判决,判令由被告礼泉某公司赔偿24万余元、被告李某某赔偿14万余元。但因二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王某某遂于2015年1月1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得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因这次事故致使高位截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使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且其病情还需进一步治疗,急需要这笔赔偿款。针这一情况,该院法官干警在春节期间放弃休假时间,多方寻找被执行人,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及时采取各种强制措施,仅用40余天时间拜年将32.77万元赔偿款执行到位。鉴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因伤致残,不便来法院领案款。执行的法官干警便为王某某着想,将该款项亲自送到其家中予以执行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