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2月1日起,陕西省渭南市将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出租实行统一审批、统一公开招租、统一合同文本、统一收入票据、统一收入管理的“五统一”新模式。
根据该市刚出台的两项规定,对市级单位房地产出租通过市级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按照公开招租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不得出借给个人、非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出租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出租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并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
此外,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实行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由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管理工作,处置方式主要包括有偿转让、置换、无偿转让和报废等。拟处置的房地产严格履行“单位申报、财政审核、政府审定”的程序,经资产评估后,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收入上缴国库。(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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