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热爱农机事业、践行农业精神”主题演讲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管理中心,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农业精神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排,拟于8月中旬举办“热爱农机事业、践行农业精神”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8月18日报到,8月19日比赛;
二、比赛地点
鸿业大酒店,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
三、比赛方式
比赛分预赛、决赛两阶段进行,预赛阶段安排半天(19日上午),选出前12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阶段安排半天(19日下午)。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优秀组织奖3个。
五、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仪态形象(20分)
着装整齐,大方得体。(10分)
情绪饱满,动作自然。(10分)
2、演讲内容(50分)
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贴近实际。(20分)
事例真实感人,富有鲜明的时代感。(20分)
行文流畅,用词精炼、准确。(10分)
3、语言艺术(30分)
发音标准、流利。(10分)
节奏把握得当,技巧运用自如。(10分)
语言表现力强。(10分)
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采用脱稿形式。
六、其他事宜
主题演讲比赛是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农业精神”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次展示各单位干部职工风貌的良好平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选拔优秀选手,确保质量。
请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和参会人员名单报省局办公室。
联系人:梁涛,电话:029—6282221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