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转租房屋 骗取租金被批捕

08.03.2018  11:17

  只交了三个月房租,在租期即将结束时编造假名,将房屋转租出去,收取被害人半年租金后便“失踪”了。3月6日,无业男子胡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7月,犯罪嫌疑人胡某利用假姓名和房东签订合同,租赁了位于莲湖区某小区的单元房,向房东支付了三个月费用。2017年9月,租期快到期时,胡某又用另外一个假姓名将房子租给了被害人马某,一次收取马某六个月房租,并签订了所谓的“租房合同”。2017年9月10日,当马某按照合同约定准备入住时,给胡某打电话却已无法接通,去小区物业办询问才知被骗,马某向公安机关报警。随后,胡某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并抓获。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租赁市场上,“二房东”转租房屋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转租房屋的行为本身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因为很多“二房东”没有征得真正房东的同意。建议您如需租赁房屋,最好通过正规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是自己找来的房源,一定要核查清楚“房东”是否为真正的房主,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去物业办查询等方式确认。同时,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并留存对方的身份信息,以备出现纠纷后进行维权。

编辑: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