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起城六区二手房买卖需网签购房款 由交易保证机构监管

30.12.2014  21:13

陕西 传 媒网讯(记者 秦骥)2015年1月1日起,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范围内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必须通过西安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签订买卖合同,并委托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设立的交易保证机构实施交易资金监管。

据悉,目前西安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系统试运行状态良好,已具备正式运行的条件。长期以来,如何降低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一直是房管部门着力解决的问题。实施二手房网签和交易资金监管,将使交易资金置于透明公开且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中,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买卖双方因房屋权 属转移或房款交付发生的纠纷,使交易资金更加安全。

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二手房买卖的,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二手房网签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二手房买卖居间、代理服务的,应到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网签认证手续,并与房管局网签系统连接,方可进行网上签约服务。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意向的,可以不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中间环节,买卖双方“手拉手”可直接到西大街、香米园、城南、城北等房产交易大厅设置的服务窗口,办理免费的二手房网签服务。

买卖双方凭网上签约时设置的密码,可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www.xafgj.gov.cn)对网上签约信息进行核实。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如实提供二手房交易信息和网签信息,并遵守二手房网签和交易资金监管的各项操作规程。对存在不进行网上签约、不告知买卖双方 查询密码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西安市房管局将暂停其网签服务,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截至12月29日,西安市房管局已开通了110家房地产经纪 机构260余名从业人员网签服务端口。

从2015年1月1日起,西安市西大街、香米园、城南、城北等各交易大厅将加派工作人员,保证业务正常受理,维护系统正常运转,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工 作顺利开展。同时,西安市房管局还将建立相应应急预案,聘请律师团队把关,进一步防范潜在风险,以最大程度地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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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签订《西安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网签)的行为。

赠与、继承(受遗赠)、析产、法院判决、拍卖、互换、法人或其它组织分立、合并、以房抵债等二手房其它转移过户形式不进行网上签约。

提交要件

●房屋所有权证书;

●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二手房买卖信息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其他必需的相关材料。

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是指二手房交易当事人为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由交易保证机构代收买方当事人应付交易资金,并在交易完成后,按照约定向卖方当事人代付应得交易资金的行为。

提交要件

●二手房买卖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

●交易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其他必需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