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琼于案”:于正示弱意在就坡下驴

09.04.2015  12:21

  一审时缄默的于正二审时终于发声了,精心准备了好长一段微博,赶在上午开庭前发布。这篇叫《素心示人,度越一世》的文字感怀了命运起落,谈到了创作初衷与市场反馈的挣扎,有所谓的停下来反思,还表示要时刻地警醒,不仅“感谢”了琼瑶,还“感谢”了百位联名编剧,唯独不说的,是诉讼本身。

  从字面上看,这篇不成篇章的文字是典型的春秋体,面儿上不乏谦虚的表达,其实都在王顾左右而言他,更多的是隐性的辩驳。在前辈琼瑶状告自己的事情上,他说:“是您让我在疲于奔命的工作中暂停下来,思考一下自己的人生和未来,这种棒喝的力量,对我这样的年轻编剧比一万次的赞扬更弥足珍贵。”这话貌似服软,但他用词是“感谢”而非“抱歉”,字里行间也看不到丝毫歉意。对百余编剧联名之举,他说“是你们让我知道一个群体的态度,我会时刻警醒”。这里用到“警醒”一词,听起来像是“反省”,至于警醒什么,警醒自己不再犯抄袭之错,还是警醒自己再抄袭时更加小心不要被抓住把柄,你们猜去吧。他甚至还不放过这么个机会说,以“大家看到了护犊子的我,看到了意气横指的我,看到了洋洋自得的我”,来了一次全面辩解,并归结于“我把自己展示得这么彻底,这么毫无保留”——言外之意,世界太复杂,唯我于正很傻很天真。于正表面上反思,真正要强调的却是“我无法顿悟,但受风评所累,我不堪重负”,并以示弱的姿态来应对二审可能带来的新一轮舆论冲击。

  话说回来,就算于正微博示弱,也不过是文字游戏制造的假象,因为上诉和二审本身,就是于正强硬态度的集中体现。在二审中,于正方极力翻案,并向法院提交了新证据,试图证明《梅花烙》版权早已变更,琼瑶的诉讼主体并不存在。这一证据虽然无法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却可以让一审判决失效,琼瑶需要联合第三方诉讼主体卷土重来,这样于正就赢得了重审的机会和寻找辩护的时间,将对手拖入无休止的持久战,是侵权案被诉方惯用方法。

  那么于正一审沉默,却为何选择二审发声?这其实是个可进可退的策略。一审时,正值百余编剧联名声讨,舆论暴风骤雨,那时发声硬碰硬,不但讨不着好,还可能引发更大的风波,降低风险的唯一方式就是噤声,把精力放到法庭辩护上。反正就算一审败诉,还有上诉的机会,不至于吃哑巴亏。二审就不一样了,上诉一旦败北,就要执行一审判决,不仅颜面落地,还要支付赔款,这时再不说话,此后的辩驳都将失去法律注脚。再说于正这段春秋笔法的文字,说硬不硬,说软似是而非,就算败了也可借坡下驴,所谓退一步还海阔天空。而且这种微博发言,既可以回避直面媒体的尴尬,又不失一方声音表达,既“为此事画一句号”,又为自己将来留个活路,也是算计到了极致。

  于正侵权被诉一事,像极了武侠小说里的江湖客,为达目的时而软时而硬。琼瑶对于正的一纸诉讼,远不只是控诉那么简单,它就像是一道江湖令,引发了编剧江湖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围剿。就算于正侵权案在法律层面以二审告终,江湖层面的争端也不会就此终止。  (曾念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