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团队被指欺诈中美律所群攻 如何解围成疑问
首次公开募股(IPO)不足半年,风光一时的阿里巴巴就在美遭遇了上市以来最大危机。自美国当地时间1月30日起,已有8家中美法务机构对阿里提出集体诉讼,致使阿里股价近期持续低迷,8个交易日累计跌幅已超过14%。多数市场人士担忧,此前部分中概股公司在遭遇集体诉讼后,均遭遇市场做空,而此次阿里也有可能因集体诉讼面临做空危机。更为严重的是,如果阿里面对此番诉讼不能积极应对,并获得令其满意的结果,不但股价会进一步受到拖累,美国投资者对其信心也将会一落千丈。
“白皮书”困局
阿里此次遭遇集体诉讼的起因,要从1月下旬工商总局一次对电商平台的抽检说起。1月23日,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抽检共在6家网购平台中抽取了92件样品,其中淘宝网的样本数量分布最多(51个),正品率仅为37.25%,其“淘宝正品率不足四成”的结果,立刻引发各界关注。
1月27日,淘宝官微转发“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公开信,对工商总局抽检结果做出回击,并直接对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喊话,“您违规了,别吹黑哨”。此外,公开信还直接指出监测报告中存在抽样和程序等问题。该条微博随后被广泛转发,并在网络上引起关于网购平台“假货”问题的广泛讨论。
1月28日,工商总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中称,阿里系平台存在主体准入、商品销售和交易管理等5大问题。工商总局还称,“为了不影响阿里系上市前的工作进展,该座谈会以内部封闭的形式进行”。当天下午,淘宝做出回应,正式投诉网监司司长“情绪执法”。
令人玩味的是,这份“白皮书”于1月28日当晚就从工商总局官网悄然撤下,1月29日则完全删除,网址链接也无法打开。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解释称,2014年7月16日,工商总局网监司曾在浙江召开阿里巴巴集团行政指导座谈会,目的在于指导、督促阿里巴巴集团加强自律,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网监司根据座谈会的会议记录,于1月28日发布了《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但“其实质是座谈会的会议记录,并不是白皮书,该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白皮书”一经曝光就对阿里造成了“严重杀伤”。美国当地时间1月28日,阿里股价大跌4.36%,有市场人士就表示,工商总局公布又撤下的“白皮书”是造成阿里股价大跌的直接原因。1月29日,阿里股价更是大跌8.78%,尽管这和阿里业绩不及华尔街预期有直接关系,但仍有投资者认为,“白皮书”的出现,是对阿里潜在风险的提示,因此造成部分投资者抛售阿里股票。
1月30日,事件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随着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会见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沸沸扬扬的淘宝网与工商总局之间的口水战终于以握手言和告一段落。
但这并不是故事的结束。美国当地时间1月30日,美国律师事务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Dowd LLP突然向阿里发难,称阿里及其高管违反了美国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案,在IPO前出具了与其业务操作相关的具有重大错误和误导的声明,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嫌疑,并以此为由,向纽约南区法院提起对阿里巴巴以及高管团队马云、蔡崇信、陆兆禧和武卫四人的集体诉讼。随后,包括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在内的7家中美法务机构也先后对阿里巴巴发起集体诉讼。截至目前,已有8家中美法务机构对阿里巴巴提起集体诉讼。
这导致阿里股价近期持续低迷。截至美国时间6日收盘,阿里股价报收每股85.68美元,和1月28日每股100.30美元价格相比,短短8个交易日阿里股价累计跌幅已超过14%。尽管目前阿里股价有所回升,但截止美国时间11日收盘,阿里股价仅为每股86.00美元,不但低于其上市首日的开盘价,和此前每股100美元的股价相比也有不小的差距。
马云团队被指欺诈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中美法务机构对阿里发起集体诉讼的原因,并非淘宝存在假货问题,而是这些法务机构认为阿里和其高管存在虚假或者误导陈述,因此导致股东利益受损。
例如,Robbins Geller Rudman &Dowd LLP的起诉书中表示,被告(阿里)应对以下行为负责:作出虚假陈述;没有公开他们知晓的关于阿里巴巴的不利事实。被告的欺诈手段以及欺骗阿里巴巴股票购买者的商业活动是成功的,这些手段就阿里巴巴的前景和业务欺骗了投资者;人为抬高了阿里巴巴美国存托股票的价格;使阿里巴巴及其售股股东在IPO中募集到超过250亿美元的资金,同时使得阿里巴巴股票在集体诉讼期(“Class Period”)内的私人债务配售中上涨80亿美元以上;以及使得原告和诉讼集体中的其他成员购买了虚高的阿里巴巴股票。
Robbins Geller Rudman &Dowd LLP的起诉书中还提到,根据马云、蔡崇信、陆兆禧和武卫的职务,他们有权接触和控制对股票市场陈述的内容,但“他们涉嫌在股票发行日前或在发行后不久,提供误导性的公司报告以及媒体披露,他们也有能力和机会阻止发布或者对这些报告进行修正,凭借着在公司的职位,以及接触公司未公布信息资料的权利,这些自然人被告必然知晓某些本应披露的不利事实未向公众披露,也应知晓该公司做出的一些有利陈述实质上是虚假的或者是误导性的。”因此需要对这些虚假和误导性陈述承担在诉讼中提及的责任。
对此,有美国媒体指出,在2014年9月阿里IPO成功后,两位创始合伙人马云和蔡崇信出售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股份。在诉讼期内,阿里股价于11月13日达到每股120美元,11月公司还发行了80亿美元债券,但公司高管在减持股票后却没有披露信息,因此小股东会认为此举有“误导”。
此外,上述法务机构还指出,阿里招股书中没有披露去年7月份和工商总局会谈之事,隐瞒了“白皮书”及“白皮书”中所指出的阿里五大问题;阿里包括马云等高管在内的一系列对外言论存在误导,如:马云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所强调的阿里遵循顾客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阿里不会通过牺牲公司声誉和顾客利益来增加销售而迎合股价上涨需求;阿里高管在第三季度业绩公告会上对外宣称的公司业务强劲增长;以及阿里高管在不同场合对外宣称的公司打假努力、打假责任和打假能力。
上述法务机构还在各自的诉讼材料中或多或少地提及了工商总局的“白皮书”,认为这是一份关键的证据,也正是因为阿里没有及时对外披露“白皮书”的存在,而构成欺诈行为,并对投资者对阿里市场前景的判断造成了严重误导。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白皮书”是1月27日由工商总局首次公开发布,之前这个“白皮书”是否存在还不得而知。而阿里方面也表示,“白皮书”是第一次听说。因此,“白皮书”能否作为关键证据,目前还难有结论。但法律界人士也指出,从“白皮书”中可知,2014年7月份工商总局针对阿里的行政会议确实存在,这其中是否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信息,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