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初显

23.03.2016  10:46

为规范县城、乡镇、城乡结合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改善上网服务场所环境,深入

推进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根据文化部要求,我省从2015年11月底至2016年2月,历时三个月在全省开展了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2015年11月3日全国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后,省文化厅即刻召开了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制定下发了关于《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文化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两个目标任务:一是严格依法查处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二是坚决改善上网服务场所营业环境。为进一步落实行政监管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在全省推行《陕西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责任书》制度。

  二是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全省会议后,各地市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迅速对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省文化厅在整治工作期间加强了对全省文化市场的明查暗访力度,开展了重点案件督查工作,全面指导各地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西安市发挥乡镇文化站文化专干信息灵、“地头熟”的特点,采取分组管理将乡镇检查的职责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宝鸡市要求各网吧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四个规范”:即设立规范、标识规范、运营规范、监管规范,一定程度提升了网吧业主遵纪守法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渭南市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重点对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无证经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韩城市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节前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咸阳市通过在上网营业场所及周边张贴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义务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铜川市印发法规、文件材料1000余份,向网吧经营单位逐户宣传,引导其守法经营。延安市深入农村学校、村居开展宣传活动,在每个网吧经营场所内悬挂横幅标语。安康市深入开展了“网络文化市场法制宣讲”进校园活动。榆林市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向群众公示举报电话和文化市场违规处罚标准与界限。汉中市加强举报办理,全市文化、公安、工商联合执法检查11次。商洛市对辖区内的网吧按照环境、经营状况等分为A、B、C三类,稳步推进转型升级。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出动检查人数2832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265家次,责令改正130家次,当场处罚54件,立案调查113件,办结案件412件,警告241家次,罚款335家次,罚款1006450元,停业整顿36家次。(厅文化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