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现就陕西赛区省级复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省级复赛由省教育厅主办,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冠名支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任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张庚任副主任,省教育厅、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高校领导为成员。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兼任,成员由省教育厅、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党伟任主任委员,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参与协办。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
1. 报名阶段(3—5月)。
各校校级比赛必须使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组织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截止时间由各校根据校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5月31日。各校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6‰的比例(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6个参赛项目)组织学生参赛。
2. 校级初赛阶段(6月)。
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本校学生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账号由省组委会进行分配。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自行决定。各校在6月30日之前完成校级初赛。
3. 省级复赛阶段(7—9月)。
省级复赛候选项目由各高校按照省组委会确定的配额从校赛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校校级初赛报名团队数、参赛学生数、项目质量、组织情况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分配省级复赛名额。全省共产生600个省级复赛候选项目。省级复赛分为4轮:
(1)第一轮:专家委员会初审。
(2)第二轮:项目计划书评审。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第三轮: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4)第四轮:投资人面谈、项目互换互评。
投资人面谈:参赛团队与数位风险投资人进行逐一面谈,并结合自身创业项目制定合理可行的风险投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与投资人商议,确定投资意向。评委会通过各参赛团队风险投资方案展示、答辩表现、获得投资意向数量等几个要素进行评分。
项目互换互评:参赛团队提前进行抽签两两分组,预先拿到对方项目计划书进行准备。比赛现场各团队对对方团队创业项目进行评析,客观评估对方项目优劣势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大赛奖励
大赛设20个金奖、40个银奖、14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
设高校集体奖5个(取高校获奖奖项积分前5名)、高校优秀组织奖10个(结合高校校级初赛报名情况、组织情况及参加省级复赛情况综合评定)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八、有关要求
1.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任主任委员,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团委、科技、就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级大赛组织委员会,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研究制订校级大赛实施方案,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加强经费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大赛组织工作长效机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 省教育厅在厅网站主页设置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栏,审核发布各校大赛信息稿件,请各校安排专人及时将大赛进展情况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3. 请每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大赛工作QQ群(群号:186712078),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衡旭辉 电话:029—8866891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胡晓娟 电话:029—818917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陕西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