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博鳌亚洲论坛:海洋合作道路越走越宽广
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于3月26日至29日在中国海南省博鳌召开,年会主题为“亚洲新未来:迈向命运共同体”。这也是海洋领域十分关心、关注的主题。其间,也将举行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分论坛及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启动仪式。
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体现的是和平、交流、理解、包容、合作和共赢的精神,是站在历史高度,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在传承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和平友好、互利共赢价值理念的基础上提出的战略构想。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不仅是促进我国与沿线各国之间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为广阔的一种创新合作模式,也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了一个历史机遇。
推动海洋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家的共识
南海及其相连的印度洋和太平洋是季风爆发、台风发展、厄尔尼诺现象发生的源地,对东亚、东南亚、南亚的气候变化及海洋灾害发生有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气候变化及其人为影响也导致这一区域海洋生态系统退化。因此,推动海洋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家的共识。
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1月国家海洋局颁布了《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际合作框架计划(2011—2015)》(以下简称《框架计划》),旨在以增进互信、互利共赢的原则,与周边国家共同开展在海洋领域的国际合作,科学认知、保护、开发利用海洋,减轻海洋灾害的影响,建设美丽和谐海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框架计划》内容包括海洋与气候变化、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海洋防灾减灾、区域海洋学研究以及海洋政策与管理等6个方面,区域涉及南海及其相连的印度洋和太平洋,合作方式包括友好往来、合作研究与项目、联合观测与调查、交流研讨、学位教育与培训,建立合作平台或机构等,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实施。近年来,中国与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家共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务实合作,取得了4个方面的主要成果:
一、海洋合作成为各方高层共识
海洋是人类生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保障。推动区域海洋合作,维护地区稳定,实现共同发展是南海及其周边国家的共同愿望。因此,海洋合作已成为各方高层外事活动的重要议题。中国国家领导人与周边海洋国家领导人进行双边会谈并共同见证了中印尼、中泰、中马(来西亚)、中越、中斯(里兰卡)、中马(尔代夫)等海洋领域合作文件以及中印尼海洋与气候研究中心、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系统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的签署,建立了中国印尼海上合作基金和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推动具体务实的海上合作。
二、建立了机制化的合作平台和机构
双边层面,中国国家海洋局和印尼海洋与渔业部在雅加达共建了中印尼海洋与气候中心,与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在普吉共建了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系统联合实验室。中印尼中心建设获得两国政府批准,成为“中印尼海上合作基金”优先支持的重点项目。为落实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凝聚亮点共识,推动7个领域合作的“2+7合作框架”,建立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中国、东盟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立了中国—东盟海洋合作论坛定期机制,在海洋与气候变化、海洋防灾与减灾、热带海洋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政策等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取得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成果,实现经验分享和技术交流,为建设和平、和谐和合作的海洋做出努力。
积极参与本地区和全球国际组织以及有关的国际计划,利用国际组织平台推动合作,承办了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海洋动力学和气候研究与培训区域中心,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东亚海洋环境伙伴关系计划区域中心,以及国际海洋学院亚太区域中心等若干多边合作平台,提供合作研究、人员培训等能力建设服务。同时,国家海洋局与教育部联合建立了“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为南海及周边海洋国家培养优秀海洋人才。
三、与周边国家共同实施了一批合作项目
以《框架计划》及上述合作平台为基础,中国与印尼、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开展了季风观测、海气相互作用、海峡通道水交换、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生物技术,以及能力建设等一批双边合作项目,联合开展了几十个联合调查航次,投放了浮标海洋观测系统,推动中国—东盟东南亚海洋预报与灾害预警合作,中国—东盟海洋濒危动物及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研究合作,实施了海洋科学和技术能力建设项目。
多边机制下,中国发起实施了西太平洋灾害对气候变化的响应、季风爆发及其对生态的影响、东南亚海洋预报系统等多个合作项目,实施联合航次调查,召开科学研讨会,得到了东南亚国家的积极响应。
在处理南海潜在冲突研讨会、东盟地区论坛(ARF)框架、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机制下,开展了南海数据库网络及资料交换、东南亚海洋教育培训网络等项目,提出了开展极端气候对东南亚区域影响及防灾减灾对策、南海近海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及保护对策研究、海岸带侵蚀防护和风险管理示范与研究等项目倡议,推动了我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合作。我国还积极推动建立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和减灾系统,牵头制定《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建设方案》,并承建南中国海海啸咨询中心。
四、开辟了发展“蓝色经济”的合作新领域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海洋可持续发展,在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强调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建设海洋生态文明。2014年8月28日,APEC第四届海洋部长会议在厦门成功举办,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亚太经合组织第四届海洋部长会议厦门宣言》,进一步凝聚了亚太地区海洋合作共识,努力发展海洋合作新型伙伴关系,就发展蓝色经济、促进海洋综合管理以及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等方面与各国研讨发展蓝色经济的理念,交流分享经验,共同构建“蓝色经济示范区网络”,就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达成了重要共识。
推动更多国家与中国开展海洋合作
围绕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发展和深化与沿线发展中海洋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推动落实《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际合作框架计划》,实施好与有关国家签署的海洋合作协议。不断推进与东南亚、南亚、西非、南太平洋以及拉美地区沿线国家在海洋与气候变化、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海洋防灾减灾、区域海洋学研究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海洋灾害风险、保护海洋环境以及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的能力,推动更多国家与我开展海洋合作。
结合“2015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契机,构建与周边国家的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开展海洋与气候观测系统和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合作;开展东南亚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保护合作;推动中印尼海洋与气候联合研究中心、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系统联合实验室、中马联合海洋研究中心,以及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和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等平台建设,还有在海洋环境预测预报、海洋观测技术、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综合管理等领域的合作。
办好2015“中希海洋合作年”,积极拓展与欧洲国家的海洋合作。中国和希腊两国总理共同确定2015年为“中希海洋合作年”。中国国家海洋局将加强与希腊海洋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筹划好、组织好2015年“中希海洋合作年”一系列活动,并积极拓展与欧洲国家海洋合作。
与东盟国家政府间海洋合作协议
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洋与渔业部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和马来西亚科技部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1年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洋与渔业部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议定书
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泰王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海洋领域合作备忘录
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洋与渔业部关于发展中国—印尼海洋与气候中心的安排
2012年 关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泰王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气候与海洋生态系统联合实验室的安排
201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泰王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海洋领域合作五年规划(2014—2018)
201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自然资源环境部关于开展北部湾海洋及岛屿环境综合管理合作研究的协议(本报记者 余建斌)